(一)合同纠纷中计算损失补偿额,先确定违约造成的直接损失,如买卖合同里的货物差价、运输费等;再考量可得利益损失,像错过转售时机的利润,但要确保不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侵权纠纷里,对于财产损失,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算;人身损害赔偿则要收集好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的凭证,按标准计算,若造成残疾或死亡,按规定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