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阶段,原告要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
(二)法院受理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起诉状副本等材料送达被告,被告进行答辩。
(三)审理前准备阶段,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并通知相关人员。
(四)开庭审理,先宣布纪律、核对身份,接着法庭调查,双方陈述、举证质证,再进行法庭辩论,围绕争议焦点发表意见,辩论终结后审判长询问双方最后意见。
(五)庭审结束,法院合议庭评议,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当庭宣判的十日内发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