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为您解答:跑分介绍人不承认且暂时没证据,办案核心是靠客观证据链定案,而非仅依赖口供,同时要遵循“疑罪从无”原则。首先应立即引导当事人配合公安机关收集电子数据,如社交软件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转账流水等,这些能证实介绍行为与获利情况,即便无口供,客观证据也可形成印证。其次要寻找上下游人员、参与跑分者等证人证言,从不同角度证实介绍事实,再结合涉案账户资金异常流动、短时间大额转账且无法合理解释来源等情况,推定其主观明知。公安机关可通过技术侦查调取通信数据、恢复电子证据,还能核查资金流向、交易频次等客观痕迹,形成完整证据链。若始终无任何直接或间接证据,无法证明其明知并参与,根据证据裁判原则,检察院可能不批捕、不起诉,法院也会宣告无罪。作为辩护人,可重点审查证据合法性与关联性,若证据链存在漏洞、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应及时提出证据不足、指控不成立的辩护意见,争取撤销案件或不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