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自己或他人有转移非法所得财物行为,应及时停止并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争取从轻处理。
(二)对于单位而言,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防止单位人员实施此类犯罪行为,加强法律培训,提高法律意识。
(三)在司法实践中,涉案人员要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相关情况,提供准确的财物来源、转移过程等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