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双方要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执行,比如按时支付抚养费、配合办理财产过户等。
(二)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三)如果涉及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等情况,要注意在发现相关事由之日起三年内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发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