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债务性质
要先判断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比如家庭日常开销、共同投资等产生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女方以个人名义超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无相关证明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二)共同债务处理
属于共同债务的,离婚时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若共同财产不够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先协商清偿方案;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三)个人债务处理
属于女方个人债务的,由女方个人偿还,男方不用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