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先确认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如共同生活方患严重疾病、伤残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子女满八周岁愿随另一方且对方有抚养能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
(二)符合情形后,先尝试与对方就变更抚养关系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
(三)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