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查看通知。收到法院送达的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第一时间查看缴费要求和期限,牢记截止日期。
(二)准备缴费。在规定的7日内,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好诉讼费并完成缴纳。
(三)申请司法救助。若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及时向法院提交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的申请。
(四)跟进申请结果。申请司法救助后,及时与法院沟通,了解申请是否获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