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可预见规则是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的重要前提,意味着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对于该损失有预见可能性才需赔偿。若超出其预见范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减损规则要求受损方在知晓违约情况后,有责任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若未履行此义务,对于扩大的损失部分,不能要求违约方赔偿。
(3)损益相抵规则体现公平原则,在计算损失赔偿额时,要扣除受损方因违约而获得的利益,以准确确定实际损失。
(4)举证责任在于受损方,需对可得利益损失的大小和计算方式等进行举证。若举证不足,其索赔请求可能无法得到法院完全支持。可得利益损失计算需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
提醒:受损方在主张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时,要注意收集证据,及时采取减损措施。不同案件情况差异大,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