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财产公证确定个人财产归属,一方婚前债务一般由其个人财产偿还,不涉及对方财产。若债务用于双方婚前共同生活或有婚后偿还约定,情况会有不同,离婚时另一方可能有补偿请求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前财产公证清晰界定了双方婚前财产范围,一方婚前欠债属于个人债务,应以其个人财产偿还,公证确定的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用于偿还对方婚前债务。不过,若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双方婚前共同生活,夫妻双方需共同偿还。婚后若双方约定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一方婚前债务,该约定有效,但要明确约定内容并留存证据。若欠债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婚前债务,另一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补偿应得份额。若您在婚前财产、债务等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