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代表人签字:代表法人进行签字,正常情况下法人承担合同权利义务,法定代表人若有过错致法人损失要担责。所以法定代表人签字前要审慎审查合同内容,避免因自身过错给法人带来损失。
(二)委托代理人签字:在授权范围内签字,被代理人担责;超越权限签字,看被代理人是否追认决定责任主体。代理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行事,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要及时监督并明确表态是否追认。构成表见代理时,被代理人担责后可追偿,被代理人要注意保留证据以便后续追偿。
(三)恶意串通签字:代表人需与相关方承担连带责任。参与合同签订的各方都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避免恶意串通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