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母亲过世后,若有有效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相关人员应先确认其真实性与有效性,然后按照其中内容进行财产分配,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依法获得相应财产。
(二)若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各法定继承人可先自行协商遗产分配方案,遵循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原则。
(三)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其他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适当多分遗产。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