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起算点,一般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起算点确定后往后推三年是一般的诉讼时效截止日。
(二)关注特殊情况,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从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算;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算。
(三)留意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出现这些情况时,诉讼时效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