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子一般为其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先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可判归登记方,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婚前房产婚后加女方名,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按原则判决。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前财产通常属于个人财产,所以男方婚前买的房子一般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对于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考虑到婚后共同还贷的贡献,先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协议时法院综合情况将不动产判归登记一方,同时为保障另一方权益,登记方要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补偿。而婚前房产婚后加女方名字,这是一种赠与行为,房产性质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如果您在婚姻房产分割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