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赔偿项目:在人身损害致十级伤残案件中,要清楚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二)计算残疾赔偿金:依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日起按二十年算,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十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
(三)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该费用计入残疾赔偿金,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四)收集证据:对于医疗费、误工费等其他费用,要依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确定,所以要注意收集和保留好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