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管辖权的质疑,需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会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若不成立,则裁定驳回。这一制度保障了当事人选择合适管辖法院的权利。
(2)应诉管辖是在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情况下,视为受诉法院有管辖权,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这体现了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对管辖的影响。
(3)在处理管辖权问题时,法院要严格依法审查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于未提异议且应诉答辩的情况,要判断是否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审理。
提醒: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避免逾期。对于应诉管辖,要清楚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