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哺乳期内父亲争夺子女抚养权,可在母亲不宜抚养时收集证据举证,证明自身抚养条件好、与子女感情深,并向法院阐述自身抚养优势与母亲抚养不利因素。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哺乳期内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过若母亲存在不宜抚养子女的情况,像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等严重疾病,或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父亲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举证。同时,父亲自身具备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条件,以及与子女感情深厚,这些都能作为争取抚养权的有力因素。在诉讼中充分展示自身优势和母亲的不利因素,能提高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如果在争取抚养权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