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赔偿年限。若未超过六十周岁,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二)查找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三)计算残疾赔偿金,用上述标准乘以伤残系数0.2,再乘以赔偿年限。
(四)统计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其他赔偿项目的实际支出和损失。
(五)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和具体案件情况,汇总各项赔偿金额得出最终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