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解除合同需赔偿承揽人损失;因承揽人违约致定作人解除合同,承揽人要赔偿定作人损失;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担责,各自承担已发生损失。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承揽合同中,不同情形下的合同解除有不同的责任承担方式。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解除合同,这会使承揽人遭受损失,所以定作人要赔偿,损失涵盖已完成工作报酬、未完成工作合理利润、原材料浪费及其他直接经济损失等。若因承揽人违约导致定作人解除合同,承揽人需对定作人进行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另找承揽人多支出的费用、工期延误造成的经营损失等。而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解除合同,从公平角度出发,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各自承担已发生的损失。如果大家在承揽合同解除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