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离婚后,父母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并不因婚姻关系的结束而消除。即便孩子可能被奶奶惯坏,从法律层面看,不存在奶奶承担责任的规定。
(2)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责任对孩子进行正确的教育和引导。当发现奶奶的过度宠溺影响孩子健康成长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纠正。
(3)若直接抚养方因客观原因无法全面履行职责,非直接抚养方可以先与对方协商,督促其重视孩子的教育。
(4)若协商无果,非直接抚养方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为孩子创造更有利的成长环境。
提醒:遇到孩子教育问题,先以协商为主。若需起诉变更抚养权,要准备充分证据证明变更的必要性。情况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