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解除合同:已付款项依照双方协商的结果来处理,双方达成一致即可。
(二)法定或约定解除合同:
1.合同尚未履行的,直接终止履行,已付款项处理按后续情况决定。
2.合同已履行的,可要求返还已付款项恢复原状,让当事人财产回到合同订立前状态。
3.若无法恢复原状,像已消耗或使用的部分,采用折价补偿的办法。
4.若一方过错致合同解除,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直接和间接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