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恢复原状方面,当事人应主动及时相互返还已取得的财产,若财产无法返还,要尽快估算其价值并进行折价补偿。
(二)赔偿损失方面,无过错方要注意收集因对方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所遭受损失的证据,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相关凭证,以便向过错方索赔。
(三)承担违约责任方面,若合同中有违约责任约定,守约方应依据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责任,如要求支付违约金。
(四)清理结算方面,当事人需按照交易习惯尽快完成货款、利息等的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