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财产:结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婚前取得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都归各自所有,不会因结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债务:以个人名义为满足个人生活所负的债务,像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欠款等,由个人承担,债权人只能找负债一方。若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债权人可向夫妻双方主张。
(三)建议: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婚前财产和债务归属,防止日后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