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诈骗二十五万,犯罪嫌疑人应主动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
(二)积极立功,如检举揭发其他犯罪行为等,这也可能使量刑得到从轻或减轻。
(三)向司法机关坦白犯罪事实,不隐瞒、不狡辩。
(四)积极退赃退赔,将非法所得返还给被害人,以减少被害人的损失。
(五)努力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比如通过道歉、补偿等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