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让债权获法律强制力保护,在还款期限届满起三年内,可采取向法院起诉、向债务人发书面催收通知并保留送达证据、和债务人签订新还款协议等方式中断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三年期间。
(二)若债权通过债务人还款、债权人免除债务、抵销等法定方式消灭,借条对应的债权关系终止,借条失效。
(三)若未出现债权消灭的法定情形,借条一直有证明债权存在的效力,无需办理失效的法定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