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存在重婚、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未到法定婚龄等婚姻无效情形,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认定婚姻无效。
(二)请求认定婚姻无效时,要确保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未消失,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三)申请人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不同无效情形对应的利害关系人不同,重婚情形为当事人近亲属及基层组织;未到法定婚龄情形为未达法定婚龄者近亲属;有禁止结婚亲属关系情形为当事人近亲属。
(四)人民法院审理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不适用调解,会依法作出判决,且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