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好各类费用票据,如医疗费用票据,这是计算赔偿数额的重要依据。
(二)及时让医疗机构出具误工时间证明,有固定收入者准备好收入减少的证明材料,无固定收入者收集近三年收入凭证。
(三)明确护理人员收入情况,记录好护理期限。
(四)保存好交通费用的相关凭证,确保费用合理。
(五)了解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以此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