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
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配偶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怀疑不能作为法定离婚理由,确切证据对离婚诉求更有利。
(二)准备材料
准备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应对程序
法院受理后会先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认定感情破裂会准予离婚。离婚诉讼可能有一审、二审程序,耗时较长,要做好心理准备。
(四)提前准备
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提前收集相关证据,争取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