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上诉期内(民事判决上诉期为送达之日起15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提交上诉状,说明原判决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的错误之处,以此争取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
(二)若已过上诉期,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时提供新证据证明原判决有误,或指出原判决存在认定事实缺乏证据证明、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况。需注意再审申请审查严格,要有充分理由和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