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作为无过错方,应积极收集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对于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行为,可通过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证明;对于家暴等行为,保留好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
(二)详细统计因对方过错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等,准备好相关票据和凭证。
(三)向法院阐述自己精神受伤害的情况,可提供心理咨询记录等辅助证明。
(四)了解过错方的经济状况,可通过调查其工作收入、财产情况等,为法院判定赔偿金额提供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