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孩子基本权益,提供稳定的生活、教育、医疗条件,这是抚养权的基本要求。
(二)履行监护职责,日常生活中保护好孩子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孩子受到伤害。
(三)重大事项决策考虑孩子利益,在教育选择、医疗手术等事情上,以孩子利益为出发点做决定。
(四)保障另一方探望权,无正当理由(探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不得阻止对方探望孩子。
(五)若对方不支付抚养费,以孩子名义向法院起诉追讨。
(六)面对另一方起诉变更抚养权,积极应对,维护自身和孩子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