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为您解答,仅供参考:无谅解书并非检察院拒绝取保候审的法定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核心审查标准是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而非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
谅解书仅属于酌定情节,可辅助证明悔罪态度和矛盾化解情况,但绝非必备要件。检察院审查时,会综合案件性质、犯罪情节、社会危险性等关键因素:若犯罪情节较轻,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即便无谅解书也可能获批;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怀孕、哺乳婴儿的妇女,出于人道主义考量,通常也会准予取保;若能证明嫌疑人无再犯风险、不影响诉讼进行,即便被害人未谅解,仍有取保可能。
但需注意,若案件性质恶劣(如重大暴力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即便无谅解书,检察院为维护公共安全,可能拒绝取保申请。综上,无谅解书不必然导致取保失败,关键在于是否满足法定条件及案件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