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废品价值。若废品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符合数额较大标准,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其会立案追诉。
(二)了解当地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不同,具体数额标准可咨询当地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以确定本地的立案数额。
(三)关注特殊情形。即便废品价值未达数额标准,但存在两年内三次以上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情况的,也应报案,公安机关会立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