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认为需逮捕的,应在拘留后三日内向检察院提请批捕,检察院在接到提请书后七日内作决定,所以一般拘留羁押期限是十日。
(2)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一至四日,加上检察院的七日,特殊情况拘留羁押期限为十四日。
(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再加上检察院的七日,此类情形拘留羁押期限为三十七日。
(4)羁押期限从执行拘留之日起算,若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要立即释放被拘留人或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提醒:
拘留羁押期限有明确规定,被拘留人和家属应关注期限情况。不同案情适用不同羁押期限,若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