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依据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大小,充分协商确定违约赔偿金的具体金额或计算方法,确保约定符合自愿和公平原则。
(二)若在合同履行中发现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增加;若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可请求适当减少。判断是否“过分高于”以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为参考。
(三)在约定违约赔偿金时,要合理预估可能出现的损失情况,避免约定过高或过低,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和约定的可执行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