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有人挪用公款,相关人员应及时收集证据,如财务账目、资金流向记录等,向单位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举报。
(二)对于挪用公款者,若想减轻处罚,应尽快退还挪用的公款,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三)单位要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财务审批、审计等制度,防止挪用公款行为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