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费计算要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按每月总收入的20%-30%给,养两个及以上孩子的,比例可提高但不超50%。
(二)无固定收入的,按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
(三)特殊情况可调整抚养费比例。
(四)若原定抚养费不够,如无法维持当地生活水平或子女因患病、上学需求增加,子女可要求增加,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