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男性殴打女方,若符合行为上有身体或精神暴力、造成一定伤害后果且行为发生在特定关系人员之间等条件,可认定为家暴,女方可报案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家暴的界定有着明确标准。在行为表现上,涵盖了殴打、捆绑等身体暴力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暴力。从结果来看,需给受害者身体或精神造成诸如轻微伤、轻伤,或长期精神恐惧、抑郁等伤害后果。并且,暴力行为要发生在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特定关系的人员之间,即使离婚后存在同居等特定关系也可能构成家暴。当男性在离婚后殴打女方,只要满足这些条件,就可认定为家暴。女方遇到此类情况,有明确的维权途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也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如果大家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