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警察执行公务中误伤他人,此为职务行为致害,依据法律规定,由其所在公安机关承担行政赔偿责任。这体现了“谁行为,谁负责”的原则,保障了受害人能获得赔偿的途径。
(2)受害人有多种索赔途径,既可以直接向该公安机关提出赔偿申请,也能在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主张赔偿。
(3)赔偿范围较广,涵盖医疗费、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若造成残疾,要支付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需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4)若执行公务的警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公安机关赔偿后可向其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这可促使警察依法履行职责。
(5)受害人需提供医疗记录、误工证明等证据来证明自身损失,以此依法维护权益。
提醒:
受害人索赔时要及时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不同案情的赔偿标准和处理方式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