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确定保证人追偿权纠纷的管辖法院,先明确被告住所地。若被告有经常居住地且与住所地不一致,就向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二)查看保证合同是否有约定管辖。若有约定且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就按约定的法院起诉。
(三)若保证合同没有约定管辖,可选择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考虑保证人所在地法院。因为保证人起诉债务人追偿时,保证人作为接受货币一方,其所在地可视为合同履行地,该法院可能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