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恋爱期间财物往来分手后是否退还需看财物性质,赠与通常无需退还,以结婚为目的大额赠与及借款需退还,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恋爱期间的节日红包、生日礼物等赠与,属于无偿赠与行为,一旦交付,所有权转移,无需退还。而像彩礼、为结婚购置房产这类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当分手导致赠与目的无法达成时,赠与方可以要求返还。若财物属于借款,根据借款合同关系,出借方有要求偿还的权利,借款方有返还义务。所以判断是否退钱,关键在于明确财物性质。如果双方对财物退还存在争议,可先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可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财物性质的证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若您在恋爱财物问题上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