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侵权人违法所得。计算侵权产品销售数量、单价和成本得出直接利润,广告等其他因侵权获得的收益也需计入。
(二)按权利人实际损失认定。考虑因侵权致使权利人作品销量降低、许可使用费用减少等损失。
(三)实际损失和违法所得无法确定时,由法院综合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和后果等情节,判决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赔偿,且赔偿包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