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求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双方在规定期限内共同向交管部门提交书面调解申请,之后由交管部门组织调解。
(二)提起民事诉讼:若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愿调解,受损方准备好起诉状、事故认定书、相关费用票据等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判决后,若对方不履行赔偿义务,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