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行政拘留保释
被处罚人若不服拘留决定,要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要证明自身社会危险性小,可让近亲属帮忙找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二百元标准交纳保证金。
(二)对于刑事拘留保释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应积极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司法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准备好交纳保证金,起点数额一千元,也可提出保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