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经济压力:可先与对方协商增加抚养费数额,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确定合理抚养费。
(二)因自身抚养条件重大变化:如身体重大疾病、经济严重困难等无力继续抚养孩子,先与对方协商变更抚养权;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法院会综合双方抚养能力、抚养意愿等情况判决是否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