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立案标准
一般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可立案,不过各地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具体数额标准。
(二)关注特殊情形
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或有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对特定弱势群体敲诈勒索等情形,即便未达数额标准也应立案。
(三)考虑未成年人情况
未成年人实施敲诈勒索,要综合其年龄、犯罪情节等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