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更改离婚协议的房产分割,未办理离婚登记可自行协商重签协议;已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补充协议,一方不同意则需证明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向法院诉讼。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在未办理离婚登记时,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双方可自由协商对房产分割条款进行修改,重新签订协议。而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已生效,若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原离婚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若一方不同意更改,另一方要想改变房产分割约定,需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向法院起诉。若法院审理未发现可撤销情形,会驳回诉讼请求。如果您在离婚协议房产分割更改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