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调解成功,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案件终结,无需再开庭,应按调解书履行各自义务。
(二)若调解未成功,等待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因法律规定了案件审限,简易程序审限是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普通程序是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法院会在审限内合理安排并提前通知。
(三)当事人想了解后续开庭安排,可与承办法官联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