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对方无责任的情况,全责方应了解对方交强险无责赔偿的限额,主动与对方及对方保险公司沟通,按照医疗费用1800元、死亡伤残18000元、财产损失100元的标准申请赔偿。
(二)若全责方投保了车上人员责任险,要及时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疗费用票据、误工证明、伤残鉴定报告等,依据保险合同申请理赔。
(三)仔细核对赔偿范围和金额,确保实际损失与保险合同约定相符,若遇到问题可与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