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网贷合同约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应遵循该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二)未约定管辖法院时,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若被告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若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可视为合同履行地。
(三)被告认为异地法院无管辖权,可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等待法院审查裁定。
(四)若裁定异议成立,案件会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若裁定异议不成立,被告可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